夫妻性暴力到底算不算家暴?

  夫妻都动手了算家暴吗 夫妻性暴力到底算不算家暴

  夫妻性暴力是指对配偶在性生活中实施的导致配偶在身体上心理上严重的损害的行为,无论上言语上的谩骂侮辱,还是肢体上的殴打虐待,都是一种家庭内部成员的暴力,即是人们常说的家暴。

  在国家的反婚姻家庭暴力法里面,家暴是指在 家庭成员间实施的暴力行为。

  家庭暴力的形式主要包括身体暴力、冷暴力、经济暴力、性暴力等,通常发生在有血缘、婚姻、收养关系生活在一起的家庭成员间。妇女和儿童是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者,有些中老年人、男性和残疾人也会成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家庭暴力会造成死亡、重伤、轻伤、身体疼痛或精神痛苦。因此遇到家庭暴力,一定要在24小时之内报警,保护自身安全。当家庭暴力已经成为日常时,就必须要果断向法院申请离婚,同时收集对方家庭暴力的证据,有利于在诉讼中请求对方赔偿。

  “孩子怎么打都是家务事”、“配偶怎么打婚都不能离”——从今以后,请把这条新闻甩到这些愚昧者的脸上:我国首部反家暴法将于明年3月1日起施行。同居、离婚不离家等人群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本法规定执行,反家暴从此有法可依!

  据最高法去年统计,全国约有24.7%的家庭存在不同程度的家庭暴力。

  据统计,妇联系统每年受理4万到5万件家暴投诉;近10%的故意杀人案件涉及家庭暴力。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尔梅今年7月在全国反家暴联动机制南宁试点启动仪式上透露,在我国,受害人平均遭受35次家暴后才会选择报警。

  家暴的社会严峻性不容忽视。

  本次出台的反家庭暴力法明确:精神侵害算家暴;同居关系也适用;除了夫妻之外也存在家暴现象。

  在很多人的概念里,家庭暴力就是丈夫打老婆。事实上,据全国妇联调查,妇女、老人、小孩、残疾人等都是我国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者;在暴力形式上,尽管殴打等身体侵害仍是家庭暴力的主流,但辱骂、恐吓等精神暴力的严重性也越来越凸显。

  人们对家庭暴力的认识,不能停留在“李阳虐妻”式的拳打脚踢。

  这次出台的反家庭暴力法明确指出,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在如今的现实生活中,未婚同居的现象已经较为常见;而由于住房紧张等原因,有许多离婚家庭双方“离婚不离家”。在如今的现实生活中,未婚同居的现象已经较为常见;而由于住房紧张等原因,有许多离婚家庭双方“离婚不离家”。

  今年6月,温州平阳一个村子里发生一起命案,母亲林某不堪忍受儿子长期辱骂、殴打家里人,将儿子毒死。村民对林某儿子平日的行为非常不满,也同情林某的遭遇,但觉得是别人的家务事,最终只能看着悲剧的发生。这也是一起由于家暴引发的悲剧。

  令人遗憾的是,反家庭暴力法最终未能就家庭“性暴力”给出明确说明、界定。

  《中国家暴现状》调查结果显示,在各种家庭暴力中形式中,妇女遭受“性暴力”的高达13.9%。考虑到家庭性暴力受害者往往“羞于启齿”,或者依然将性暴力行为当作“夫妻之间的性关系义务”,这些数据与我国性暴力的实际发生比例相比,很可能仍然低了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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